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学院202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20-05-1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各项要求,在疫情防控与生产生活并重的指导方针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关于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预案的通知》(市招办[2020]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坚持首善标准,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2020年阿拉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落实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内容要翔实,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招生考试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考核流程,做好信息公开,重视通知公告等招生宣传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公正透明、科学合理。

二、复试录取办法

(一)硕士生招生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达到国家线等情况,我校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考生自行对照分数线,达到相应要求、并列入我校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准考名单中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学院于5月10日公布本单位复试准考考生名单。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地点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核和面试两大部分。复试为百分制。

1. 复试形式:考生资格审查、网络远程面试

未参加上述任一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所参加复试各环节成绩无效。

2. 所有考生请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albxy2020@163.com

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3)学位学历证明(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及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海外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考生诚信承诺书及考场规则确认单

5)其他材料(详见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复试办法,包括各专项计划证明材料、加分证明材料等)

(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并须通过视频核验原件)

3.时间:2020年5月22日上午8:00—12:00

2020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

2020年5月23日上午8:00—12:00

(三)差额复试比例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上线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差额复试比为150%。

 (四)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考生的名额单列计算,不与非专项计划的考生排序。

(3)如果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考生,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这两名同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两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三、严肃招生考试纪律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每场面试开始前,各学院须安排专人在考前向考生宣读《网络远程复试规则》;面试再次强调考生复试应试规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020级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违反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司法程序处理。

四、信息公开与公示

考生可登陆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fsu.edu.cn/,查询我校最新通知、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登录https://arab.bfsu.edu.cn/,查询我院复试方案、复试准考名单、拟录取预公示等信息。

五、复试咨询和申述

为保证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有关情况,我校公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咨询和申诉电话如下:

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学院咨询电话:010-88816327、010-88816328;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六、招生考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学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纪违规事件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问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联合校纪检监察处对对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组织联合巡视组对招生考试现场进行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

学校保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议。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由财务处提供支持,以网上收费方式收取考生复试费。

(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关于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

(三)相关文件请查看本方案附件。


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学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