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2023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继续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高度重视并做好研究生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顺利、高效地完成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校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落实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内容要翔实,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招生考试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考核流程,做好信息公开,重视通知公告等招生宣传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公正透明、科学合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31日14: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阿语楼311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
非应届考生:
①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
②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查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资格审查前,通过线上场缴纳复试费100元。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考生生源质量、初试成绩等,研究生院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具体要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考生自行对照分数线,达到相应要求、并在我校各招生单位公布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学院于3月24日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准考考生名单。
(二)复试安排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核和专业考试两大部分。复试为百分制。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
1、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13:00-19:00
3、面试地点:阿语楼409
请考生提前30分钟至阿语楼405签到备考,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三)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1、成绩折算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名额单列计算,不与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排序。
(3)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3、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五类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按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本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研招办提出申请,核实后执行本政策。相关证明材料需在3月24日17:00前扫描/拍照后以JPG图片或PDF文档格式发邮件至研招办(e-mail: bwyzb@bf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考生原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分数基本要求、按政策获得加分后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不影响既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五、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由学校向考试院提交破格复试申请。研究生院、各招生单位均不受理考生个人提交的破格复试申请。按相关规定从严审批。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所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后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效,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信息发布及申诉渠道
考生可登陆阿拉伯学院网站https://arab.bfsu.edu.cn,查询我院复试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预公示等信息。
为保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学院招生办公室:010-88816328;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1、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2、复试结束后即可离校,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结果请关注研究生院及我院网站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学院
2023年3月23日